为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县开展“醉酒驾驶、飙车”入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文件精神,5月18日,华宁县委党校邀请交通部门相关人员到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18日下午,交警大队指导员李仲林和车管所长李翠琳一行两人到党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针对《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加大了对酒后驾车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相关规定,李指导结合实际,对身边发生的一例例因醉酒驾车、疲劳驾驶、超载、超速等各种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进行了生动的讲述,并组织教职工观看了近几年来发生的特大交通事故视频资料,通过一个个令人触目惊心的例子,追根朔源,发人深思、引人警醒。李指导员希望党校广大职工,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珍爱生命,安全出行,做守法表率。 听了李指导员的精心讲解,观看了一幕幕惨不忍睹的事故画面,一个个鲜活的生命瞬间变成一具具血淋淋的尸体,受难者家人一声声撕心裂肺的哭喊,深深触动了听课的每位党校职工。大家对交通违规造成的危害有了更深的认识,纷纷表示,在今后的生活中,要严格要求自己及家属,遵守交通法规,安全出行。 随后,车管所长李翠琳还向教职工介绍了车辆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和办事程序,并解答了大家所提问题,使广大教职工学到了不少车管知识。 最后,校领导强调,交通法规与我们每位职工息息相关,党校教职工一要做守法表率,模范遵守交通规则;二要做义务宣传员,在学习、工作和教学活动中,努力宣传交通法律法规,让党校的学员和身边的亲友进一步树立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三要做文明公民,理解支持交通管理人员的工作,为华宁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尽一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