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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区委党校2016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圆满完成

2016-09-08 10:09:46

本网讯 2016年7月5日,红塔区纪委第三考核组来到红塔区委党校,通过“听、闻、查、访”的方式对我校2016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考核。

区委党校副校长、党支部书记杨树琼对我校2016年上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及亮点工作进行了总结:一、进一步加大了学习的力度,积极扎实地开展 “两学一做”活动,不仅坚持每月逢十的学习制度、将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而且认真开展每季度的党课制度。3月18日,常务副校长聂剑波为全体教职工上了一堂专题廉政党课,使党风廉政建设做到警钟长鸣;6月22日,区纪委书记张亚波亲自到党校为全体教职工上党课,既提高了专题教育活动效果,又增强了广大领导干部和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二、充分利用党校的良好平台。一方面把党风廉政建设知识贯穿于来我校参加培训的各级领导干部中;另一方面又通过来我校参加培训的领导干部和我校的教师将党风廉政知识宣讲到基层,让更多的人受益,同时,积极开展“送课下乡”活动,针对五中全会、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党章》、《条例》、《准则》等内容,我校教师到社区、企业、机关宣讲共20余场次;三、责任意识得到了明显提高。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总体要求,通过认真学习、集中讨论、专题研究等形式,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定位,提高了主体责任意识,增强了“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基本做到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党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四、责任目标得到了明显强化。按照落实主体责任的新要求,在明确主体责任总体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又将主体责任内容具体化,实行清单化管理,使主体责任目标体系更趋完善,使每项工作既有责任领导又有具体责任人,确保了工作落实。

考核组对党校的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党校的党风廉政工作能结合党校实际,措施到位、目标责任书分解较细,亮点突出,同时也提出了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的地方。

通过这次考核,我校将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职责、强化措施,努力实现工作责任,开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局面。(红塔区委党校  杨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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